各高等学校:
为贯彻落实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0〕100号)精神,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,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,教育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《四川省普通本科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》《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普通本科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》《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》的通知
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
2023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