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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基础部关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的通知(川医专医基部〔2023〕2号)

发布日期:2023-09-06  来源:   点击量:

 

医学基础部关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

的通知

 

 

各教研室:

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根据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教人〔201111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410号)、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(教师〔201816号)、《关于印发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》(川医专党﹝2017110号)等文件精神,特制订《医学基础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》,并予以执行。

附件:医学基础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医学基础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

 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教师法》等规定,更好的履行教师职业道德,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,做一名受学生尊敬、让家长满意、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,我自愿承诺如下:

1.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,牢固树立为党育人的教育理念。

2.不做损害国家利益、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3.在教育教学活动中,不做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
4.在科研工作中,不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。

5.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不断更新知识结构,潜心钻研业务,勇于探索创新,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。

6.不做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
7.不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。

8.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。

9.不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。

10.不做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
如违反上述情形,本人自愿接受学校的处理,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 

承诺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      年  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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