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,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经2023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,现将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予遵照执行。
人事处
2023年12月20日
上一条:关于印发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印发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管理办法》(修订版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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