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障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确保师生在实验室的生命安全,根据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》、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制度(川医专办﹝2021﹞16号)》等相关制度和文件,特成立医学基础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王东昇
副组长:夏 艳
成 员:魏启玉、叶锋、阳莉、王谷、王淑兰、李俊葓、袁正文
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门专、兼职教师的实验室安全教育,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推进等。
医学基础部
2022年3月29日
上一条:医学基础部关于成立教学督导小组的通知
下一条:医学基础部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(川医专医基部〔2022〕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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